南昌市2014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时间]2014-02-21

南昌市2014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2014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具体为:已刷身份证的社会老考生既可在“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下同)”网上报名、缴费,也可在县(市、区)招考办现场报名。高校报名点限接纳本校考生参加集体报名。未刷过身份证的老考生必须到县(区)招考办、高校报名点现场刷身份证报名。新考生首次报名必须到县(市、区)招考办、高校报名点(限高校学生)现场报名,并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采集身份证上的照片并核对信息。

报名工作是自学考试重要基础环节,关系到考试能否有序实施。各报名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安排,加强领导,认真学习和研究本次报名工作程序规定和要求,端正态度,增强工作自觉性,明确报名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做好服务。要充分分析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省、市自考报名工作的统一步调和要求,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管理,认真细致地做好2014年4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现就报名有关事项、程序和要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时间安排

1. 社会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16日—2月28日

高校在籍生集体报名时间为:3月1日—3月10日

县区招考办接纳个人现场报名时间:3月1日—3月10日。

2.各报名点核对、修改课程时间为:  3月11日—12日。

3.县区招考办、院校上报数据时间为:3月13日前。

4.各报名点上报《自学成才》等资料征订表时间:3月15日前

5.各县区招考办上报免试课程审查材料时间:4月30前

6.县区招考办、高校考点发放新生卡式准考证:4月10—12日

7.考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21日。(含高校考点第三天)

 

二、报名工作规定

根据《2014年4月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具体实际,现就我市2014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具体规定如下:

1.已设立报名点的院校在籍考生可在本校进行集体报名;社会考生中已刷过身份证的老考生可在网上报名(在县、区招考办现场报名不限),县、区招考办不得拒绝非本县、区号段的老考生报名。考生个人网上报考网上缴费,现场报名现场交费,报名费40元/科次

2.首次参加自考的新考生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作为考籍管理唯一信息。以考生身份证号注册新生准考号,实行一生一证,控制老考生重复注册新生号。

3.已经采集了二代身份证个人基本信息的老考生进行现场报名,可直接将报考课程信息导入。因故还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的老考生,本次报名时必须先刷身份证再报考,否则不予接纳,报名系统会限制未刷身份证的考生进行报考。

4.严格对新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禁止重复注册新生号。原有两个(或以上)准考证的考生,只能确定其中一个继续使用。

5.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年满25周岁的考生应在社会报名点进行报考。高校报名点不得接纳25周岁以上的考生报名,即对高校报名点限制1989年4月以前出生考生报考。

6.经批准的省级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和参加自考本科综改试点高校(包括公办和民办高校),可接收有本省身份证的社会考生到现场报名;常住本省的外省考生可持暂住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由院校报名点集中汇总,经省、市教育考试院查验、备案后再进行报名。其他高校报名点组织集体报名继续严格实行“只能接纳本校在籍学生报名,不得接纳外校考生及社会考生报名(含本校教职工及亲属)”的规定。凡举报查实高校报名点有擅自违规报考的,一律将其数据删除或调整安排在中学考点考试,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撤销其报名点及考点资格的处罚。

7.县(区)招考办接纳的集体报名单位必须是经省、市教育部门审批的有办学资质的学校及助学机构,不得接纳未经批准的机构、书店代办点及个人组织的非正规集体报名,凡他人代报3人以上一律拒绝接纳,并告知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8.现场报名一律采用“基于身份证阅读器采集信息的自考报名管理系统”新系统报名,各报名点不得使用老系统或其他系统进行集体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117.40.243.135:88/nczk_web/zk_zkz。用户名及密码不变。

9.对各次考试中查处的的代考和制作假证的违纪考生已作出停考3年的处理,要严格执行停考决定,坚决不予报考,如发现违规报名,一经查实,除清除报名信息外,还要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10. 社会考生报考护理学(本、专)、公安管理(本、专)等须持有关委托部门开具的报考证明。高校要严格按照助学专业报名,不得组织学生报考本校未开设的助学专业及课程。报名时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

11.为了更好的服务自考考生,向考生发布最新、最准确的自考信息资讯,在报考课程核查中发现问题时能及时联系上考生本人,导入报考课程时,必须导入考生联系方式。

12.报名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不安排补报名。报名结束,各报名点数据核准上传后不再更改。

13.考试前,系统开通查询个人考场座位、打印考试通知单(纸质准考证)功能后,各报名点自行打印纸质准考证并加盖全市统一编号的验证章;社会老考生网上报名可在网上自行打印(不盖章)。

14.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履行负责人签字程序。各高校要加强报名工作的领导,分管院长要亲自抓,成立专门的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各高校上报数据时,必须附带有高校分管领导签字的“南昌市自学考试高校集体报名申报表”(见附件一),核准本校报考人数和科次数,上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加强报名工作领导,明确任务,做好服务

自考报名工作时效性强、牵涉面广、任务繁重。报名工作是新一轮自考工作的起始,也是记录考生考试信息的一个重要环节。报名工作质量直接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关系考试的编排工作和后期的登分工作。因此,在思想上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树立起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为考生服务、为院校服务的意识,各单位要加强对自考报名工作的领导,要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省、市工作文件,进一步熟悉自考报名工作业务,制定报名工作计划,安排好人员,做到人员定岗、任务明确,安排周密合理,做到程序科学,服务到位,确保质量。要求报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清正廉洁,自觉维护自学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和良好声誉。要严格细致地检查和落实报名场所和报名设备,保证在报名工作期间各种材料和设备齐全、到位,保证报考信息的准确和完整。报名过程中要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以考生为本、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地做好解说和释疑,努力创建和谐的报名工作环境。同时要积极开展报名前的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把有关规定全面、细致、尽早告之广大考生,树立严肃的考试纪律观念,树立诚信应考的意识。自考报名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3]274号)文件规定40元/科次标准执行,报名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准搭车收费,不能巧立名目,如出现乱收费现象,一切后果自负。决不允许因服务不到位、工作失误或违反政策规定而出现考生投诉、上访事件,引发群体性不稳定事件或新闻媒体曝光事件。

 

四、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1、报名点对外要挂醒目的横幅,内容为“南昌市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点”,张贴宣传标语,有条件的还可插置彩旗、营造出一种热烈的气氛。

2、要设立咨询处,有专人指导,做到耐心细致地解答考生的询问,进行招生政策和考试有关要求和规定的宣传,指导考生完成报名。 

3、各报名点和报名场所必须设置宣传栏,宣传内容要求丰富,要有:

①报名流程及说明;

②《考生须知》;

③《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

④其他宣传材料。

4、要尽可能设置较大较空旷的报名场所,尽量周到为考生做好服务。

5、要细致地检查各种报名设备,并按要求及时添置和维修,要认真掌握报名软件的操作要领,反复进行调试,以达到最佳效果,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采用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开发并在全省统一使用的“基于身份证阅读器采集信息的自考报名管理系统”自考报名系统。

2.社会新生准考证号按各报名点代码规律会自动生成,不能因操作失误出现重号。新生报名必须现场核对考生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同时由考生现场确认报考课程信息,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3.新生“卡式准考证”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各报名点领取打印好的准考证(芯)后应核对考生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等信息,在准考证照片上骑缝盖验证章并封塑,发给考生。

4.各县(区)招考办、高校报名点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发现信息错误及时修改,做好安全备份。对每项信息的修改、删除、调整等要有详细记载,做到清清楚楚,上报的数据必须100%准确。

 

六.关于报考信息核对

各报名点上报的课程信息必须准确,否则不仅影响考生考试,也影响考试编排工作,特别是准考证下发后才发现有报考课程差错的,要解决就非常的麻烦和困难。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多是因为集体单位由老师为考生代报名,而考生本人并未亲自核对报考课程信息。故要求各院校报名点应以班级、院系为单位,逐级签字负责,对考生的信息核对必须由考生本人核对;院校到县(区)招考办集体报名的,要求经办人员签字,做到谁报谁核对,明确责任。

 

七、其他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

1、做好《报考指南》和《自学成才》征订。自学考试《报考指南》是由省教育考试院编辑的工具用书,内容丰富,共分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本知识,报名、考试和办理毕业证书有关注意事项,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条件,主考学校和开考专业简介,资格证书考试介绍,报考的有关资料等部分,这是一部考生了解自学考试政策的必读本,根据省考试院赣考办[2012]21号文件,定价调整为15/本。《自学成才》是由省教育考试院主办、《自学成才》编辑部编辑出版的自学考试最新专业资讯杂志,定价调整为5元/本(2期为一本),对于考生了解考试新政策、新规定以及最新考试内容、题型、辅导考试非常有益。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报名点按新生报考人手1册《报考指南》和1套《自学成才》(半年期三本共15元)征订,老生采取自愿的原则。

2、社会考生办理免试课程申请规定:必须由本人到场办理。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外,还必须提供学历证明报告(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取得相关等级证书进行课程免试的,如网上查询不到信息的必须提供省教育考试院证明材料。免试课程申报材料手续在报名期间同时办理,按照要求填写《自考免试课程统计表》,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整理后连同电子表格上报市教育考试院。

3、按时上报数据、材料,上缴报名费。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时效性强,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地完成好上报名种材料、数据任务,不能拖延时间,影响全市大局。对上缴的各种费用要做到项目清楚,数额准确,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缴市教育考试院,不得随意拖欠。

九、结合报名工作,认真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

为确保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我市自学考试良好的考风考纪,考前宣传成为我市报名工作的一大重点。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把这项工作落实好、抓紧抓实,在报名的同时利用各种方式宣传《2014年4月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考生须知》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做到未雨绸缪,警示广大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