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我市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报流程及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
[时间]2016-06-22

根据《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试行规定》和《201610月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就我市201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申报流程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1、社会考生:6月25日~7月13日(与自考报名时间同步)。

2、在校考生:由学校按照省考试院上报材料的日期自行规定。

二、申报地点

1、社会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免考,准考证前两位数为01的南昌市号段社会考生在我市各县、区招考办申请办理。凡已毕业等原因离开原学校的考生转为社会考生,需提供毕业等相关证明。

2、在校考生(含本校综改、中职衔接试点考生):只能向本人所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申报,严格按准考证归属各校办理。

三、申报条件及流程

1、必须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场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2、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外,还必须提供学历证明报告(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有效期必须至2016年12月31日止)。

3、取得相关等级证书进行课程免试的,如网上查询不到信息的必须提供省教育考试院证明材料。

4、初审单位按每门课程(含实践)15元收取免考审查费。

5、按照要求填写《自考免试课程统计表》,初审单位审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整理后连同电子表格上报市教育考试院。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