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残联《关于转发<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5-15

各县(区)高招委、教科体局:

现将省教育厅、省残联《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考字〔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省教育厅、省残联关于转发《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doc

 

 

 

南昌市招考委

      2017年5月12日